2月8日,省教育厅发布通知,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经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并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,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(高校、中小学、中职学校、幼儿园等,下同)延期开学。
通知明确要求3月1日前不开学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3月1日前不开学。具体开学时间,省教育厅将视疫情防控情况,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。考虑到高校有大量学生从省外返校,为错开返校高峰,省教育厅将与各校协商,分校确定开学时间。未获得具体开学时间通知前,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学,不得组织集中教学等聚集性活动,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,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。
通知要求要强化学校疫情防控。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疫情防控中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。各地各校要加强管理,坚决做到“五个一律”,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,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,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,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,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。学生公寓要封闭管理,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。